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酗酒有害健康该不该写上酒瓶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1年4月8日 伽玛医生
     吸烟有害,人所共知。而人们对于香烟包装盒上标注的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的警

    示也习以为常了。同样,人们也都知道过量饮酒也有损健康,但是对于酒的包装上

    该不该也写上“酗酒有害健康”,却是争论颇多。近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全国春季

    糖酒会上,就因为贵州茅台镇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白酒厂在业内公开提出倡议:

    “应在酒包装上标明‘酗酒有害健康’的字样”而引发了白酒业的一场大辩论。当

    地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时,把其称做是“白酒业的一场地震”。

    1 提议酒瓶警示由来已久

    其实,许多人也许还记得,关于白酒包装上要加注警示语的公众舆论几年前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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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经提出。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去年《南方周末》刊载的一篇名为《白酒标签上该

    不该加警示标志?奇女子挑战全国白酒》的报道。本报也发表了《两条人命-让第

    一个白酒警示标志诞生》的报道。文章讲述了河南一名叫王英的女子,因丈夫酗酒

    致死,把酒厂告上法庭,除要求生产这种白酒的酒厂赔偿损失共计60万元外,还要

    求酒厂在生产的白酒包装上加注警示内容:酒中所含的真实成分及其比例,以及酒

    致死量、中毒量等。

    原告王英认为,尽管被告酒厂的酒标签是按照国家《饮料酒标签标准》的强制

    性标准印制的,但1989年颁布的《饮料酒标签标准》已落后于现在实施的《消费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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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。《消法》明确规定:“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

    品,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,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

    和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。”《产品质量法》也规定:“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安全

    的产品,应当有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。”

    王英认为,她之所以要打这场官司,是因为目前所有的白酒标的只是配料或原

    料表,这其实是一种误导。因为这些原料经过发酵生成白酒,消费者喝到肚子里的

    已不再是“水、小麦和高粱”,而是水、乙醇、甲醇、杂醇油、氰化物等,其中甲

    醇、杂醇油、氰化物对人体有害。而除了酿酒专家,谁能了解这些细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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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尽管这起官司已经过了两次判决,但两次失败的王英依然不服,最高人民法院

    对此案正在再审,最终结果目前还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2 倡议引发同行争议

    应该说,王英案子的胜和败,对整个白酒行业都有重大影响。因为,一旦她胜

    诉,白酒瓶上都贴了警示,人们喝酒前可能就会掂量掂量了,那么白酒的消费量可

    能也会受到影响。而此次糖酒会上,竟然在同行内发出了这种声音,引起的巨大争

    议也是正常的。

    记者在糖酒会现场了解到,这家名为贵州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已经

    率先在自家生产的“小酒保酒”包装上标注了“酗酒有害健康”的字样。而其发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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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的倡议还包括“积极推动白酒国家标准的革新,使警示标志成为法定条款”、“积

    极自律,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也应标注‘酗酒有害健康’字样”。

    对此,表示支持的企业寥寥无几,明确表示反对的企业则认为,这种作法对于

    消费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,就像现在在香烟包装上印“吸烟有害健康”,但又有几

    个人因此而戒烟?但对于酒厂来讲这是自加束缚,会限制整个行业发展。而反应更

    激烈的人则认为,这完全是南宾酒厂进行自我炒作,他们反问道,喝酒过量有害健

    康,人人皆知,什么吃多了都能撑坏了,难道它们都要写出警示语吗?

    3 权威人士意见有分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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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对于白酒上该不该加警示语的问题,一些媒体的记者采访过一些权威人士,有

    意思的是,他们对此也是意见不一。

    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坚昆:应该加警示语。我觉得就是应该影响点“情趣”,

    恰恰因为“情趣”使人饮酒过度,酒的超量消费已经影响我们的健康了。我呼吁有

    关部门修订标准,在酒标签上加警示,也希望广大酒厂能够主动做到这一点。这种

    要求具有现实意义,现在喝酒过量的情况确实太多。至于说技术上无法统一饮酒安

    全量的问题,其实比如写上“过度饮酒有害健康”的警示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毕玉安:有可能通过案例修订国标。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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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量饮酒有害健康属于常识,修订国标时可能不会加入警示,但也有可能通过案例,

    对国家标准进行修订,种种做法都将是多方面协调的产物。产品危险性是由产品本

    身特征决定的,不可能完全消灭,只能用标准控制。

    北京市酿酒协会秘书长于长水:没有必要加警示语。如果喝酒之前看到这种提

    示,就没有情趣了。没有必要在酒标签上加警示语,符合国家《饮料酒标签标准》

    就可以了。谁都应该知道文明饮酒,喝多了影响健康,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。国外

    烈性酒最高为40度,我国达65度,白酒的生产度数有下降趋势。我国酒标签的强制

    性标准有10项,有的酒厂在标签上加“过度饮酒影响健康”,我认为,警示语可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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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不加,国家没有明文规定,企业自便。协会不准备倡导酒行业这么做。而且,技

    术上也做不到统一规定安全量。

    河南省白酒协会副会长吕培义:打上警示,销量不会减少。如果我是酒厂的厂

    长,就会采纳建议打上“酗酒有害健康”警示语。香烟现在都有“吸烟有害健康”

    的警示,可大家该吸还是吸。酒和烟一样,即使打上警示,销量估计也不会减少,

    说不定还给消费者以诚实感,会提高企业形象。

    4 国外警示语已有先例

    据了解,在酒类产品上明示警示语其实在国外不少国家都有明确规定。例如美

    国联邦法律汇编第27卷第16部分《酒精饮料健康警告声明》中就规定了“强制性标

    签内容”:“政府警告:(1)根据卫生部长指示,妇女不应该在怀孕期间饮用酒精

    饮料,因为饮酒会造成新生儿缺陷。(2)饮用酒精饮料影响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,

    并且会引起健康问题。”此外,对于警示内容的字体、字号大小、排版、行间距等

    都做了具体的规定。对于违反者将处以不超过1.1万美元罚款。

    北京青年报, 百拇医药